关于开展2019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工作的 通 知 各公司、部门: 2019年,在全体员工辛勤劳动和努力拼搏下,安徽德邦公司顺利摘牌、精细(多菱)公司搬迁项目基本按期完成、东区项目合作取得重大进展,公司其他各项事业稳步发展。为弘扬正气、树立楷模,激发员工敬业爱岗、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,营造“敢为人先,争创一流”的良好氛围,进一步推动“三个德邦”的企业文化建设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9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1、集团公司成立评选审核委员会 主任:高美霞 成员:徐家学 盛宝凯 吉 毅 王 安 赵贤浩 陆 剑 程青春 于 涛 评选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优秀员工评选结果,处理投诉。 2、各公司成立评选工作小组,负责制定具体评选方案,组织评选工作。 二、参选范围 各公司目前在职并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(含主管不含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),年度内因工作需要跨公司岗位调动或借调人员在现单位参评。 三、参选条件 1、基本条件: (1)认同公司文化,积极弘扬“三个德邦”精神,为人诚信,传递正能量; (2)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,积极参与公司发展建设; (3)爱岗敬业,技术过硬,工作认真负责、积极主动,爱护公司财物,维护公司形象; (4)服从上级安排,执行力强,团结同事,协作能力强; (5)在工作中自动自发、踏实肯干、尽职尽责,工作注重细节,善于分析、判断,能够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; (6)积极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,无因工作原因之外的迟到、早退、缺席行为。 2、评选期内存在以下行为的不具备参选资格: (1)有旷工、迟到、早退现象或违法乱纪行为的; (2)涉及安全或生产事故责任的; (3)在公司内、外散布消极言论或存在其他破坏公司形象的行为的; (4)病、事假超过一个月的; (5)不服从公司安排或消极工作的; (6)因其他原因受到处分的。 3、符合评选基本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的,优先获评优秀员工称号: (1)受到公司及公司以上单位的表彰奖励; (2)为公司节约成本支出或挽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。 四、评选名额 各公司按要求评选,不符合评选条件不得参选,优秀员工人数不超过在职员工总数(含主管不含干部)的8%,如符合评选条件的员工较多则从中择优评选。 五、评选程序 1、评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原则,2020年1月12日前各公司对参评人选进行审核、公示。 2、2020年1月15日前各公司将评选结果报集团公司评选审核委员会。 六、表彰和奖励 对当选的优秀员工,公司将以通报表彰、颁发荣誉证书、奖励并记入员工诚信档案,作为职务晋升、岗薪晋级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,并号召全体员工向他们学习。 特此通知。 江苏德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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